猴场会议会址
猴场会议会址原建筑始建于1912年,系四合院私人住宅,位于瓮安县猴场镇西1公里的猴场村。四周为高约6米的砖砌桶墙,俗称“一颗印”,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南北短四合院由正厅、两厢和过厅组成。
正厅、南北厢房、过厅均为穿斗式木结构,建筑工艺精美。正厅为穿斗式二层砖木结构,歇山小青瓦屋面,面阔5间,通面阔25.5米,进深9米;南北两厢为穿斗式二层砖木结构,悬山小青瓦屋面,各面阔3间,通面阔11.8米,进深4.7米;过厅为穿斗式二层砖木结构,单坡小青瓦屋面,面阔5间,通面阔25.5米,进深3.1米。
1934年12月31日中央红军长征到达此地,下午3时至1935年1月1日凌晨,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此召开著名的猴场会议。
1948年宋维新与其姐夫吴殿山因产业纠葛,将该房拆卖一空。
1982年8月,县政府将此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定名“猴场会议遗址”。
1983年立“遗址”碑一通加以保护。
1997年更名为“猴场会议会址”。
1998年初着手征地,开始恢复会址建筑。2003年12月初建成。
2004年布展,同年12月31日正式开放。同时,省委省政府将其列为“贵州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06年,省人民政府将猴场会议会址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9年5月被中宣部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2006年10月,“猴场会议·毛泽东行居”和“猴场会议·红军干部团休养连旧址”布展完毕,正式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