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欢迎来到贵州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站内搜索: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业务介绍 » 文保勘察设计

猴场会议会址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猴场会议会址原建筑始建于1912年,系四合院私人住宅,位于瓮安县猴场镇西1公里的猴场村。四周为高约6米的砖砌桶墙,俗称“一颗印”,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南北短四合院由正厅、两厢和过厅组成。

       正厅、南北厢房、过厅均为穿斗式木结构,建筑工艺精美。正厅为穿斗式二层砖木结构,歇山小青瓦屋面,面阔5间,通面阔25.5米,进深9米;南北两厢为穿斗式二层砖木结构,悬山小青瓦屋面,各面阔3间,通面阔11.8米,进深4.7米;过厅为穿斗式二层砖木结构,单坡小青瓦屋面,面阔5间,通面阔25.5米,进深3.1米。

       1934年12月31日中央红军长征到达此地,下午3时至1935年1月1日凌晨,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此召开著名的猴场会议。

       1948年宋维新与其姐夫吴殿山因产业纠葛,将该房拆卖一空。

       1982年8月,县政府将此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定名“猴场会议遗址”。

       1983年立“遗址”碑一通加以保护。

       1997年更名为“猴场会议会址”。

       1998年初着手征地,开始恢复会址建筑。2003年12月初建成。

       2004年布展,同年12月31日正式开放。同时,省委省政府将其列为“贵州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06年,省人民政府将猴场会议会址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9年5月被中宣部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2006年10月,“猴场会议·毛泽东行居”和“猴场会议·红军干部团休养连旧址”布展完毕,正式对外开放。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