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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巡察组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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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党组安排,巡察组自2021年8月6日至9月1日对贵州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党支部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贵州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省直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中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本轮巡察主要内容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同题共答,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巡察工作指导意见及厅党组巡察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及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方案,紧紧围绕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及厅党组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意见箱、来访接待室、举报电话、邮箱、邮政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意见箱:放置于贵州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打卡处;

(二)来访接待室:贵州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四楼巡察组办公室;

(三)举报电话:0851-8682809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举报邮箱:gzswhhlytxcb@163.com;

(五)邮政信箱: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金融城二期N1栋省文化和旅游厅308室巡察办转巡察组收;

根据巡察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上述被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巡察组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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